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作者:lib   来源:信息部   发布日期:2016-05-20   浏览次数:

1、  本室实行收费管理,读者上机前必须预存一定金额(不低于1元)至一卡通中,若费用不够,计算机将自动锁屏。
2、 
读者第一次上机必须凭本人一卡通在工作人员处设置上机用户名和密码。若密码被人窃取,所发生的费用由本人负责,读者随时可根据自己情况到工作人员处修改密码设置。使用补办的证上机,需要重新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3、密码设置完后,读者可自由选择计算机上机。
4、读者登机成功后计算机自动计时计费。收费方式是每12分钟为一个计费单元,每一个单元开始后的第5分钟计算机自动扣款0.2元,即上机5分钟时扣0.2元,17分钟时扣款0.4元,29分钟扣0.6元,41分钟扣款0.8元,53分钟扣1元,65分钟扣款1.2元,以此类推。如果费用不够计算机则自动锁屏。因此,读者尽可能不要中途换机。 
5
、读者不得窃取管理员口令,删改网络服务器和计算机本地硬盘上的软件和数据。读者不得进行违反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的活动。一经发现和查实,将处以50-100元罚款,或给予行政处分。 
6
、读者应保护本馆计算机及其相关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等硬件的安全。不得解密硬盘保护卡,或加设/破解CMOS口令。不得拆装和破坏任何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部件。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给予处罚或处分。
7
、读者应注意计算机运行环境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和清洁卫生工作。